增值税实施条例释义与实用指南(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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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接受应税劳务(以下简称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
  下列进项税额准予以销项税额中抵扣: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从海关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购进农产品,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外,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3%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进项税额计算公式:进项税额=买价×扣除率购进或者销售货物以及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支付运输费用的,按照运输费用结算单据上注明的运输费用金额和7%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进项税额计算公式:进项税额=运输费用金额×扣除率准予低扣的项目和扣除率的调整,由国务院决定。
  「释义与实用指南」
  本条规定了增值税进项税额的确定方法。
  新《增值税暂行条例》比旧《增值税暂行条例》增加了关于运输费用抵扣的制度,并且完善了关于农产品抵扣的制度。
  一般情况下,应当根据纳税人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所记载的增值税额来确定进项税额。纳税人进口货物取得的合法海关完税凭证,是计算增值税进项税额的唯一依据,其价格差额部分以及从境外供应商取得的退还或返还的资金,不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
  在购进农产品的情况下,由于农民等销售者无法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因此,采取用买价乘以13%的扣除率的方法来计算进项税额。买价,是指纳税人购进免税农业产品支付给农业生产者的价款,也就是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使用的收购凭证上注明的价款。
  在支付运输费用的情况下,由于运输企业缴纳营业税,不缴纳增值税,因此,运输企业也无法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此时,按照运输费用金额乘以7%的扣除率的方法来计算进项税额。一般情况下,运费抵扣需要具备以下条件:①支付运费的企业必须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②必须取得运费结算单据,(即运费发票)。③准予作为抵扣凭证的运费结算单据,是指国营铁路、民用航空、公路和水上运输单位开具的货票,以及从事货物运输的非国有运输单位开具套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的货票。④承运人开出的运费发票上注明的劳务接受者与发票的持有人是同一人。⑤准予计算抵扣进项税额的货物运输金额。在日常的运输发票上,除了运费和建设基金外,一般还有装卸费、保险费等项目,但在所有的项目中,只有运费和建设基金可以抵扣,其他一律不得抵扣。⑥纳税人必须依法保管好这些运费发票。⑦发票必须是当期的。所谓“当期”,是指该运费所对应的货物应在本期计算缴纳销项税额或准予抵扣进项税额,若相应的货物不属于本期,则无论是否依法取得并保管发票,均不得抵扣。
  从2003年11月1日起,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以下简称货物运输业)发票的印制、领购、开具、取得、保管、缴销均由地方税务局管理和监督。凡已委托给其他部门管理的,必须依法收回。从2003年11月1日起,提供货物运输劳务的纳税人必须经主管地方税务局认定方可开具的货物运输业发票不得作为记帐凭证和增值税抵扣凭证。从2003年12月1日起,国家税务局将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抵扣的所有运输发票与营业税纳税人开具的货物运输业发票进行比对。凡比对不符的,一律不予抵扣。对比对异常情况进行核查,并对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开具或取得货物运输业发票的单位进行处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申报抵扣2003年11月1日起取得的运输发票增值税进项税额时,应向主管国家税务局填报《增值税运输发票抵扣清单》纸制文件及电子信息,未报送的其进项税额不得抵扣。纳税人取得的2003年10月31日以后开具的运输发票,应当自开票之日起90天内向主管国家税务局申报抵扣,超过90天的不得予以抵扣。自2007年1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或销售货物,取得的作为增值税扣税凭证的货运发票,必须是通过货运发票税控系统开具的新版货运发票。纳税人取得的2007年1月1日以后开具的旧版货运发票,不再作为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进项税额。纳税人取得的2006年1 2月3 1日以前开具的旧版货运发票暂继续作为增值税扣税凭证,纳税人应在开具之日起90天后的第一个纳税申报期结束以前申报抵扣进项税额。自200 7年4月1日起,旧版货运发票一律不得作为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进项税额。
  对烟叶税纳税人按规定缴纳的烟叶税,准予并入烟叶产品的买价计算增值税的进项税额,并在计算缴纳增值税时予以抵扣。购进烟叶准予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按照《烟叶税暂行条例》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印发<关于烟叶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的通知》(财税[2006]64号)规定的烟叶收购金额和烟叶税及法定扣除率计算。烟叶收购金额包括纳税人支付给烟叶销售者的烟叶收购价款和价外补贴,价外补贴统一暂按烟叶收购价款的10%计算。计算公式如下:烟叶收购金额=烟叶收购价款×(1+10%),烟叶税应纳税额=烟叶收购金额×税率(20%),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烟叶收购金额+烟叶税应纳税额)×扣除率。
  自2004年1 2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置税控收款机所支付的增值税税额(以购进税控收款机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税额为准),准予在该企业当期的增值税销项税额中抵扣。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用于采集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信息的扫描器具和计算机,属于防伪税控通用设备,可以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广应用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0]1 2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行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0]1 83号)的规定,对纳税人购置上述设备发生的费用,准予在当期计算缴纳所得税前一次性列支;同时可按购置上述设备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所注明的增值税税额,计入当期增值税进项税额。
  混合销售行为和兼营的非应税劳务,依照税法规定应当征收增值税的,该混合销售行为所涉及的非应税劳务和兼营的非应税劳务所用购进货物的进项税额,符合《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因销货退回或折让而退还给购买方的增值税税额,应从发生销货退回或折让当期的销项税额中扣减;因进货退出或折让而收回的增值税税额,应从发生进货退出或折让当期的进项税额中扣减。
  纳税人兼营免税项目或非应税项目(不包括固定资产在建工程)。而无法准确划分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的,按下列公式计算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当月全部进项税额×当月免税项目销售额、非应税项目营业额合计当月全部销售额、营业额合计。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按销售额依照增值税税率计算应纳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也不得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①会计核算不健全,或者不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②符合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条件,但不申请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的。
  关于抵扣进项税额的时间,自2003年3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的进项税以下规定处理:①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抵扣的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必须自该专用发票开具之日起90日内到税务机关认证,否则不予抵扣进项税额。②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证通过的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应在认证通过的当月按照增值税有关规定核算当期进项税额并申报抵扣,否则不予抵扣进项税额。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其专用发票所列明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的进项税额抵扣时限,不再执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增值税征收管理工作的通知》(国税发[1 9 9 5](]11 5号)中第二条有关进项税额申报抵扣时限的规定。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进口货物,取得的2 004年2月1日以后开具的海关完税凭证,应当在开具之日起9 O天后的第一个纳税申报期结束以前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抵扣,逾期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对纳税人丢失的海关完税凭证,纳税人应当凭海关出具的相关证明,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抵扣申请。主管税务机关受理申请后,应当进行审核,并将纳税人提供的海关完税电子数据纳入稽核系统比对,稽核比对无误后,可予以抵扣进项税额。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注销或取消辅导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转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时,其存货不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其留抵税额也不予以退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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