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问题:
老师你好
以下,是我公司先将产品卖给外贸公司,另外一个是自己公司直接出口,这样核算税金正确吗?
假设产品卖价为$100的产品,
1. 甲公司出售给外贸公司(此外贸公司为甲的关联企业),再出口给国外客户,甲公司需缴税多少?以退税17%,折算人民币7.24
100元*7.24=724元
销售额724/1.17=618.8元,税金105.2元
假设购入的产品为681.3元(不含税582.31元,税金98.99元)
销售一台产品需缴纳105.2元-98.99元=6.21元 这样的负税率是1%
缴纳城建、教费、地方教育附加6.21元*10%=0.62元
水利基金 618.8元*0.001=0.62元
利润按3%计算 618.8元*3%=18.56元*0.25(所得税)=4.64元
总计需缴纳税费: (6.21+0.35+4.64=11.2) 元
2. 甲公司直接出口给国外客户需缴税多少?
100元*6.813(美元折算汇率)=681.3元
出口货物零税率,假设出口的货物的退税率是17%
若这笔出口的货物进项金额为681.3元(不含税582.31元,税金98.99元)
那么这笔出口货物退税的金额是101.7元
水利基金 681.3*0.001=0.68元
利润按3%计算 681.3*3%=20.43*0.25企业所得税=5.1元
因为无需缴纳增值税,所以不用缴纳10%缴费附加税
总计需缴纳税费 0.68元+ 5.1元=5.79元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 甲公司直接出口给国外客户需缴税的计算是错误的,如果681.3是出口货物的离岸价,那么离岸价*退税率与【内销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剔税)-上期留抵税额】进行比较,谁小按谁推;另外即使不交增值税,但当前免抵的增值税额要计算交纳城建及教育附加。退税的计算步骤如下:
第一步:剔税。即当期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也可理解为进项税额的转出。
剔税=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牌价×(征税率一退税率)
第二步:抵税。即当期应纳的税额。
抵税=内销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剔税)-上期留抵税额
第三步:尺度。即当期可退的免抵退税最高标准。
尺度=离岸价×退税率
第四步:比较(应退税)。即第二步与第三步比较,较小者为应退税额。
第五步:倒挤。即计算免抵税或留抵下期税额。
下面举例具体说明:
例如1、某自营出口生产企业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出口货物的征税率为17%,退税率为13%,2005年4月购进原材料一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价款为200万元,外购货物准予抵扣进项税额为34万元,货已入库。上期期末留抵税额3万元。当月内销货物销售额100万元,销项税额17万元。本月出口货物销售折合人民币200万元。试计算该企业本期免、抵、退税额;应退税额;免抵税额或留抵下期税额。
解:第一步:剔税。
当期免抵退税不得抵扣税额=200×(17%-13%)=8(万元)
第二步:抵税。
当期应纳税额=内销货物销项-(外购准予抵扣进项-剔税)-上期留抵税额
=17-(34-8)-3=-12(万元)
第三步:尺度。
出口货物免抵退税额=出口离岸价×退税率
=200×13%=26(万元)
第四步:比较计算应退税额。
26>12所以应退税=12万元
第五步:倒挤计算免抵税额。
26-12=14(万元)
所以当期免抵税额为1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