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问题:
老师
您好!
我们是集团化的汽车4s店,集团公司将所有店面的业务提升、人员培训、办公自动化等委托给其他不关联的一家公司,双方也签订了服务协议,协议规定受托方在各店收取服务费(销售额3%-5%)税务局查账时对我们列支的服务费提出意义,税法规定过母子公司间的服务费收费可以税前列支,外包托管的服务费税法是否有规定。
另外、4s店修车剩下的废机油销售给废品站的收入是要交增值税吗?我们在账务处理时做的营业外收入(是从客户车上换下的废油)但税局稽查员说要交增值税那税率是多少?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1、支付给非关联方外包托管的服务费,税法没有不允许扣除的规定,可以依法扣除。
2、要交增值税,税率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