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问题:
尊敬的纳税人俱乐部的老师,您们好!
我公司拟参加某金融机构的增资扩股计划,如果我公司参与该金融机构的的增资扩股计划并购买了股份,那么我公司以后向该金融机构贷款发生的贷款利息支出是否要按照《关于企业关联方利息支出税前扣除标准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21号作纳税调整。
谢谢!
李会计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1、作为关联方需按《关于企业关联方利息支出税前扣除标准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21号)规定进行调整。
2、如果能够按照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提供相关资料,并证明相关交易活动符合独立交易原则的,或者该企业的实际税负不高于境内关联方的,其实际支付给境内关联方的利息支出,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