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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返利冲减费用抵扣进项税的问题

2010-12-09 18:50:22
提出如下问题:
老师:

您好!

我公司是汽车销售4S店,厂家对我们的广告支持会在促销返利发放、即:我们投放媒体的广告费,广告公司将发票开具给我们入账,但厂家在年末会依据我们全年实际投放广告的数据、部分广告补贴会以返利给我们,但是广告补贴和促销返利以折扣的形式在购车发票中开具给我们,为了各项费用真实列账、我们将其中属于广告补贴部分的折扣直接冲减广告费,但不知道这样做账是否能够抵扣进项税。(之前我们将购车折扣含返利的发票全部冲减成本可以抵进项)

另、接送员工的通勤车开具的运费发票是否可以进福利费。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


1、返利既然以折扣的形式在购车发票中注明了,按以下规定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第50号令)
第十一条 小规模纳税人以外的纳税人(以下称一般纳税人)因销售货物退回或者折让而退还给购买方的增值税额,应从发生销售货物退回或者折让当期的销项税额中扣减;因购进货物退出或者折让而收回的增值税额,应从发生购进货物退出或者折让当期的进项税额中扣减。
  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发生销售货物退回或者折让、开票有误等情形,应按国家税务总局的规定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未按规定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增值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扣减。

2、接送员工的通勤车开具的运费发票可以进福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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