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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交税费增值税
2010-12-25 15:26:07
提出如下问题:
“应缴税费---应缴增值税(销项税)和(进项税)会计科目在期末(月末和年末)是否要结平,如果要结平,对方会计科目是什么?结平与不结平的相关依据是什么?”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
如果是借方,属于留抵进项税,不需要结平。如果是贷方余额,需要转到未交增值税科目。借:应缴税费---应缴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专家补充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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