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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提盈余公积

2011-01-08 11:10:47
110234提出如下问题:
请问计提盈余公积的基数--净利润中是否包括投资收益?如果公司09年底未分配利润为-260万,10年包括投资收益未分配利润为40万,是否计提盈余公积?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


1、当然包括,如果09年税后利润是-260,10年的税后利润是40万,不用计提盈余公积,但如果10年的税后利润抵减2009年的未分配利润后是40万,就需要按40万元计提。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06年新公司法全文)
第一百六十七条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有限责任公司依照本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

  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得分配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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