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答疑

电话答疑热线:010-56705591

电话答疑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7:00

(周三和周五下午16:00结束)首次拨打电话需输入用户名密码进行会员验证

房产处置中的涉税问题

2011-01-13 12:09:22
提出如下问题:
我公司98年在外地购置房屋2间用作办事处,但是房屋产权为法定代表人个人,因此这么多年的折旧没有从税前列支,今年我公司把房屋处置了,但是购置时花费25万,今年销售50万,对于税务方面我们该如何处理?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


因为房屋产权为法定代表人个人,所以购置时花费25万和销售50万你公司均不能做帐务处理,由法定代表人申报缴纳营业税及附加、土地增值税和个人所得税。
专家补充回复
专家回复
是公司的钱,也不能入公司的固定资产。只能走往来。

我要提问

标       题: 分       类:    
个人信息:
联系电话:

我的问题 更多>>

  • Copyright © www.nsrjlb.com Inc.All Rights Reserved 纳税人俱乐部 版权所有.京ICP备17030503号-1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179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