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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提成如何处理

2011-01-14 14:35:29
提出如下问题:
我公司有A、B、C3个品牌店均独立核算,业务人员工资为:基本工资+销售提成,所有业务员均可卖以上3个品牌店产品,请问业务员工资该如何做账分摊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


借:销售费用--工资,贷:现金。可以按业务员销售每种产品的销售额占总的销售额的比例分摊。

专家补充回复
专家回复
账务处理是一样的,只是缴纳个人所得税的问题。按照个人所得税法第八条、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六条的规定,纳税人从中国境内两处或者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应于取得所得的次月七日内,选择并固定在其中一处任职受雇单位所在地的主管地税机关办理纳税申报。申报时,应报送《个人所得税月份申报表》,以及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相关资料。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试行)》的通知 国税发〔2006〕162号 第十条 (二)在中国境内有两处或者两处以上任职、受雇单位的,选择并固定向其中一处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 根据以上文件,您公司应当只就发给该个人的工资扣缴个税,由该个人自行固定一处税务机关自行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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