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答疑

电话答疑热线:010-56705591

电话答疑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7:00

(周三和周五下午16:00结束)首次拨打电话需输入用户名密码进行会员验证

轿车的入帐成本及抵扣问题

2011-01-26 16:01:49
提出如下问题:
1、我公司购买一台轿车,入帐成本是否包括了购车款,购置税,上牌费?同时购车时买的强制保险是否计入当期损益不计入购车成本?另外轿车是不是不能抵扣? 2、一般纳税人的申请标准及流程?



[方便的话请来电为我解答,钟生13710164114,34210007]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


计入轿车原值的包括了购车款,购置税,上牌费;但不包括保险费,强制保险计入管理费用科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


第五十八条 固定资产按照以下方法确定计税基础:

  (一)外购的固定资产,以购买价款和支付的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资产达到预定用途发生的其他支出为计税基础;

  (二)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以竣工结算前发生的支出为计税基础;

轿车的进项税是不能抵扣的,因为轿车属于缴纳了消费税的消费品。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第50号令


第二十五条 纳税人自用的应征消费税的摩托车、汽车、游艇,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您的第2个问题,按下面的文件操作。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管理办法

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2号
成文日期:2010-02-10

字体:【大】【中】【小】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管理办法》已经2009年12月15日国家税务总局第2次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0年3月20日起施行。
  ?
  ?
  ?
   国家税务总局局长:肖捷
   二○一○年二月十日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管理办法
  ?
  第一条 为加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简称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和认定以后的资格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增值税纳税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除本办法第五条规定外,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本办法所称年应税销售额,是指纳税人在连续不超过12个月的经营期内累计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包括免税销售额。?
  第四条 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以及新开业的纳税人,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对提出申请并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纳税人,主管税务机关应当为其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一)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
  (二)能够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设置账簿,根据合法、有效凭证核算,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
  第五条 下列纳税人不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一)个体工商户以外的其他个人;?
  (二)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非企业性单位;?
  (三)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
  第六条 纳税人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第七条 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的权限,在县(市、区)国家税务局或者同级别的税务分局(以下称认定机关)。?
  第八条 纳税人符合本办法第三条规定的,按照下列程序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一)纳税人应当在申报期结束后40日(工作日,下同)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二)认定机关应当在主管税务机关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完成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并由主管税务机关制作、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告知纳税人。?
  (三)纳税人未在规定期限内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的,主管税务机关应当在规定期限结束后20日内制作并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告知纳税人。?
  纳税人符合本办法第五条规定的,应当在收到《税务事项通知书》后10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不认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表》(见附件2),经认定机关批准后不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认定机关应当在主管税务机关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批准完毕,并由主管税务机关制作、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告知纳税人。?
  第九条 纳税人符合本办法第四条规定的,按照下列程序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一)纳税人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申请表,并提供下列资料:?
  1.《税务登记证》副本;?
  2.财务负责人和办税人员的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
  3.会计人员的从业资格证明或者与中介机构签订的代理记账协议及其复印件;?
  4.经营场所产权证明或者租赁协议,或者其他可使用场地证明及其复印件;?
  5.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有关资料。?
  (二)主管税务机关应当当场核对纳税人的申请资料,经核对一致且申请资料齐全、符合填列要求的,当场受理,制作《文书受理回执单》,并将有关资料的原件退还纳税人。?
  对申请资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填列要求的,应当当场告知纳税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三)主管税务机关受理纳税人申请以后,根据需要进行实地查验,并制作查验报告。?
  查验报告由纳税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业主)、税务查验人员共同签字(签章)确认。?
  实地查验时,应当有两名或者两名以上税务机关工作人员同时到场。?
  实地查验的范围和方法由各省税务机关确定并报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四)认定机关应当自主管税务机关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完成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并由主管税务机关制作、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告知纳税人。?
  第十条 主管税务机关应当在一般纳税人《税务登记证》副本“资格认定”栏内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戳记(附件3)。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戳记印色为红色,印模由国家税务总局制定。?
  第十一条 纳税人自认定机关认定为一般纳税人的次月起(新开业纳税人自主管税务机关受理申请的当月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四条的规定计算应纳税额,并按照规定领购、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
  第十二条 除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外,纳税人一经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后,不得转为小规模纳税人。?
  第十三条 主管税务机关可以在一定期限内对下列一般纳税人实行纳税辅导期管理:?
  (一)按照本办法第四条的规定新认定为一般纳税人的小型商贸批发企业;?
  (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一般纳税人。?
  纳税辅导期管理的具体办法由国家税务总局另行制定。?
  第十四条 本办法自2010年3月20日起执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办法〉的通知》(国税明电〔1993〕52号、国税发〔1994〕59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办法的补充规定》(国税明电〔1993〕60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年审办法〉的通知》(国税函〔1998〕156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使用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2〕326号)同时废止。
  


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2009新规定)

  凡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企业,均可申请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1、 开业满一年的企业,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年增值税销售额(包括出口销售额和免税销售额,以下简称年应税销售额)达到或超过以下规定标准:

   ①工业企业年应税销售额在50万元以上;

   ②商业企业年应税销售额在80万元以上。

   2、新办企业自开办之日起一个月内,具有符合以下条件的,可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经税务机关测算预计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企业标准的,可暂认定为一般纳税人,暂认定期最长为一年(自批准之月起满12个月计算):

  新办企业申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基本条件

  实收资本50万元人民币(按照地方政策而定)

  申请人须提供以下资料

   (1)银行开户证明;

   (2)特种转帐贷方凭证(与银行开户通知单账号一致)及入资单;

   (3)房屋租赁协议、产权证(产权单位与租赁单位不一致的,要求产权单位写授权书,私人房屋附购房合同,产权证在办理中的须出具证明);

   (4)房租发票;

   (5)外地法人、外地会计附暂住证;

   (6)企业购销合同及供货证明贴印花税;

   (7)公司员工上4或5险、8人以上、福利部门证明;

  说明:①所有表格上所填写电话要求一律为座机电话和手机电话;

   ②将法人身份证、其中任意一个股东的身份证、会计的身份证的复印件同时复印在一张A4纸上,并加盖企业公章、代码章

   ③实地核查时要求法人、股东、会计在场;打印企业从开业到检查日的银行对账单一式两份,并准备会计帐薄和原始凭证;新办企业30日内向税务机关提出申请,超过时限按照小规模转一般纳税人处理;

   3、企业总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县(市),且实行统一核算,如总机构已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分支机构也可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

相关法律知识
一般纳税人与小规模纳税人的区别 如何重新申请一般纳税人 总公司是一般纳税人成立分公司... ...

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应向税务机关提供如下证件、资料。

   1、申请报告。纳税人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必须向税务机关出具书面申请报告。申请报告应着重说明申请认定一般纳税人的具体理由,以及履行一般纳税人的义务能力。

   2、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发放的营业执照。

   3、与纳税人的成立以及经营活动相关的章程、合同、协议等资料。

   4、银行账号证明。

   5、注册资金证明。(商贸企业)

   6、法人代表、办税人员的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护照或其他合法证件)。(商贸企业)

   7、房屋产权证明、房屋租赁合同等证件、资料。(商贸企业)

   8、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资料、证件。

  
专家补充回复

我要提问

标       题: 分       类:    
个人信息:
联系电话:

我的问题 更多>>

  • Copyright © www.nsrjlb.com Inc.All Rights Reserved 纳税人俱乐部 版权所有.京ICP备17030503号-1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179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