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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经销商个人的奖励问题

2011-02-21 10:24:30
提出如下问题:
我公司是汽车生产商,其中有个奖励政策是“经销商每月评选出优秀员工,我公司对各经销商的优秀员工个人给予现金奖励”。

请问对于该种奖励办法,我公司能否按照偶然所得,20%的比例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后,凭税务局代扣代缴的完税凭证所得税前列支的方法处理?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


属于劳务报酬,到地税局申请代开发票,扣除20%的费用后,按百分之二十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专家补充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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