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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年检的财务会计报告的误码,要罚款

2011-04-05 20:43:21
提出如下问题:
我公司在网上工商年俭通过后,就向当地工商所报送纸质的财务会计报表,同时提供现金与银行存款明细账;但是由于会计汇总会计凭证时把“应交税金--贷扣个人所得税科目误入”贷币资金“科目中(人民币1224.2元),结果工商所由此认定我提供虚假记载的会计报表,因此我给工商所写了个说明:是由于会计差错而引起明细账比总账”货币资金“科目少1224.2元且在2011年1月进行了更正。但是工商所还是要根据公司法:”第二百零三条 公司在依法向有关主管部门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等材料上作虚假记载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由有关主管部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进行立案处罚,请问老师:工商对我的立案处罚有法律依吗?我给什么办?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


工商管理部门的做法明显是严了点。你们注意疏通关系,不行可行使行政复议和诉讼的权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照本法申请行政复议:


  (一)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


  (二)对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


  (三)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变更、中止、撤销的决定不服的;


  (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


  (五)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合法的经营自主权的;

  (六)认为行政机关变更或者废止农业承包合同,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七)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征收财物、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


  (八)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或者申请行政机关审批、登记有关事项,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办理的;


  (九)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受教育权利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履行的;


  (十)申请行政机关依法发放抚恤金、社会保险金或者最低生活保障费,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发放的;


  (十一)认为行政机关的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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