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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汇算清缴相关问题

2011-05-12 11:23:50
提出如下问题:
老师:

您好!2010年我们公司计提的投资收益(实际没有收到)在汇算清缴时要在表一中投资收益栏位填列吗?还有客户给我们的质量罚款开的只是收据,可以税前扣除吗?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


1、请问“投资收益”的具体内容?
2、如果是权益性投资收益,应以被投资企业股东会或股东大会作出利润分配或转股决定的日期,确定收入的实现。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
国税函[2010]79号
四、关于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收入确认问题?
  企业权益性投资取得股息、红利等收入,应以被投资企业股东会或股东大会作出利润分配或转股决定的日期,确定收入的实现。?
  被投资企业将股权(票)溢价所形成的资本公积转为股本的,不作为投资方企业的股息、红利收入,投资方企业也不得增加该项长期投资的计税基础。?
3、收据不可以在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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