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问题:
请问香港居民向内地企业借款,取得的利息如何计缴个人所得税?如果是向他投资的外资企业投入借款,取得的利息又如何计缴个人所得税,税率是多少?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见以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85号
第一条 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一年的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不满一年的个人,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
七、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第三条 个人所得税的税率:
五、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