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答疑

电话答疑热线:010-56705591

电话答疑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7:00

(周三和周五下午16:00结束)首次拨打电话需输入用户名密码进行会员验证

拨给自办职工食堂经费补贴问题

2011-08-09 21:45:21
提出如下问题:
专家,您好:

拨给自办职工食堂经费补贴,以什么票据的形式报账拨款(是进入职工福利费吗),可以在税前列支,并且是否涉及扣个人所得税。谢谢,请提供相关政策依据。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


1、企业向职工食堂的拨款可以用自制单据,但职工食堂必须建立明细账核算费用,费用必须取得发票。无发票不能作为职工福利费项扣除。
2、支付给食堂的职工伙食费补贴涉及个人所得税。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误餐补助范围确定问题的通知》(财税[1995]82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国税发[1994]089号)下发后,一些地区的税务部门和纳税人对其中规定不征税的误餐补助理解不一致,现明确如下:
  国税发[1994]089号文件规定不征税的误餐补助,是指按财政部门规定,个人因公在城区、郊区工作,不能在工作单位或返回就餐,确实需要在外就餐的,根据实际误餐顿数,按规定的标准领取的误餐费。一些单位以误餐补助名义发给职工的补贴、津贴,应当并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



专家补充回复
专家回复
拨付食堂经费的个人所得税如何征收,总局没有具体文件,请咨询主管税务机关。
专家回复
已回复。

我要提问

标       题: 分       类:    
个人信息:
联系电话:

我的问题 更多>>

  • Copyright © www.nsrjlb.com Inc.All Rights Reserved 纳税人俱乐部 版权所有.京ICP备17030503号-1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179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