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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税代开劳务费发票

2011-10-27 18:34:20
提出如下问题:
老师您好!我公司外聘一些临时工,要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工资扣除标准是多少?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


1、税收上无临时工的概念。如果提供劳务的人员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则支付的劳动报酬为工资薪金的所得;如果与企业签订劳务合同,则支付的劳动报酬为劳务报酬所得。
劳务报酬所得需申请税务机关代发开票,税务机关在代开发票时代扣代缴营业税、个人所得税。企业凭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作为劳务费的入账依据。
2、《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
劳务报酬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对劳务报酬所得一次收入畸高的,可以实行加成征收,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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