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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居民企业代扣所得税

2011-11-09 00:38:00
提出如下问题:
我公司购进一匹进口设备,设备购进合同中列明安装劳务费金额,应代扣外商企业所得税,但是该合同通过中煤科技集团代理的,我们将合同价款全额支付给代理商。请问企业所得税的代扣义务人是谁。我按以下法规理解应该是代理商,但是当地税务局要我们代扣,请老师予以解答谢谢!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源泉扣缴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


安装劳务发生在境内:
1、该非居民企业:(1)按《非居民承包工程作业和提供劳务税收管理暂行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2009年第19号)规定在项目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手续(登记备案);待项目完工后按有关规定办理注销税务登记。(2)企业所得税按纳税年度计算、分季预缴,年终汇算清缴,并在工程项目完工后结清税款。按国税发[2008]801号文的要求填写《非居民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3)法定税率为25%。需要享受税收协定待遇的,应提交《非居民企业承包工程作业和提供劳务享受税收协定待遇报告表》
2、对没有办理税务登记的非居民企业取得的承包工程或提供劳务的所得,税务机关应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指定扣缴义务人进行扣缴申报。负有税款扣缴义务的境内机构和个人,应当自扣缴义务发生之日起30日内,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扣缴税款登记手续,并提供《境内机构和个人发包工程作业或劳务项目报告表》、合同等资料,由主管税务机关进行非居民企业税源管理项目登记后,再行扣缴非居民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
  对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取得工程作业和劳务所得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如果未办理税务登记或者办理临时税务登记的,且未委托中国境内的代理人履行纳税义务,可由县级以上税务机关指定工程价款或劳务费支付人作为扣缴义务人,并同时告知扣缴义务人所扣税款的计算依据、计算方法、扣缴期限和扣缴方式。


专家补充回复
专家回复
1、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取得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和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转让财产所得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2、而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提供承包工程作业和提供劳务(包括安装劳务)按25%缴纳企业所得税。3、适用的具体文件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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