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问题:
1.我公司今年是享受外商投资“两免三减半”优惠政策的最后一年,今年我公司在南京新成立了一家分公司,对于分公司的亏损能抵减总公司的利润后按照总公司的税率缴纳所得税吗?
2.对于明年,总公司享受西部大开发15%的所得税率,那么分公司的所得税是预缴,是按照总公司的税率还是分公司的税率?最后年终汇算所得税的时候该怎么进行?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1.分公司的亏损可以抵减总公司的利润后按照总公司的税率缴纳所得税。
2.分公司的所得税按照分公司的税率预交。最后年终汇算所得税的时候再按总公司的税率汇算,多退少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