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问题:
请问:大楼墙面广告位出租收入是作租赁收入还是广告收入?因上海广告收入今年1月份已作增值税改制,与租赁业的营业税分流,故亟需明确处理原则,望能提供相关法规佐证,谢谢!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大楼墙面广告位出租收入属于租赁收入。
营业税税目注释(试行稿)国税发[1993]149号
(六)租赁业
租赁业,是指在约定的时间内将场地、房屋、物品、设备或设施等转让他人使用的业务。
融资租赁,不按本税目征税。
(七)广告业
广告业,是指利用图书、报纸、杂志、广播、电视、电影、幻灯、路牌、招贴、橱窗、霓虹灯、灯箱等形式为介绍商品、经营服务项目、文体节目或通告、声明等事项进行宣传和提供相关服务的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