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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问145477(原题号)

2012-05-22 16:30:58
提出如下问题:
老师好!

按会计差错调整固定资产科目,是否的暂估金额、征得税务同意;是否涉及以前年度损益调整、应交税金-企业所得税?请再次给予指教。谢谢!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


不是暂估,您不是有发票吗,按发票进行调整。借:固定资产,贷:银行存款;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贷:累计折旧;如果涉及企业所得税,需要向税务机关说明,3年以内的可以退回。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 第九条 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原则,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均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经在当期收付,均不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本条例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纳税人因未列支此项费用多交的税款可以申请退还。
征管法第五十一条 纳税人超过应纳税额缴纳的税款,税务机关发现后应当立即退还;纳税人自结算缴纳税款之日起三年内发现的,可以向税务机关要求退还多缴的税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税务机关及时查实后应当立即退还;涉及从国库中退库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国库管理的规定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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