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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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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纳土地使用税时间确订
2012-05-25 18:55:26
提出如下问题:
我公司于2007年1月向土地部门提交办理土地证的相关手续,3月份缴纳土地出让金,同年10月19日取得的土地证,现税务部门要我公司从2007年3月缴纳土地使用税,请问对吗?土地使用税应从那个月份算起?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
正确。
以出让或转让方式有偿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应由受让方从合同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合同未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由受让方从合同签订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财税〔2006〕18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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