俱乐部会员提出如下问题:
我司准备向银行贷款购买一办公楼.请问付给银行的利息需并入固定资产原值中吗?
另装修费用怎样摊销?折旧年限及残值率多少?并请提供相关文件文号.
如何操作才能降低税负?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 程立元 专家解答如下:购进的固定资产竣工决算投产后发生的各项贷款利息支出计入财务费用据实扣除。投产前发生的利息支出应资本化计入固定资产原值。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条。
税法规定装修费一般按五年摊销。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0]84号
第三十一条 纳税人的固定资产修理支出可在发生当期直接扣除。纳税人的固定资产改良支出,如有关固定资产尚未提足折旧,可增加固定资产价值;如有关固定资产已提足折旧,可作为递延费用,在不短于5年的期间内平均摊销。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固定资产修理,应视为固定资产改良支出:
(一)发生的修理支出达到固定资产原值20%以上;
(二)经过修理后有关资产的经济使用寿命延长二年以上;
(三)经过修理后的固定资产被用于新的或不同的用途。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0]84号):
第二十五条 除另有规定者外,固定资产计提折旧的最低年限如下:
(一)房屋、建筑物为20年;
(二)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年;
(三)电子设备和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以及与生产经营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5年。
l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企业调整固定资产残值比例执行时间的通知 国税函[2005]883号2005-09-14
从国税发〔2003〕70号文下发之日起,企业新购置的固定资产在计算可扣除的固定资产折旧额时,固定资产残值比例统一确定为5%。在上述文件下发之日前购置的固定资产,企业已按不高于5%的比例自行确定的残值比例,不再进行调整。
至于如何操作才能降低税负不属于网上答疑的内容请您谅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