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问题:
我公司于2011年4月用现金9.8万收购深圳一家注册资金1000万的空壳公司,拥有对此深圳公司100%的股权,请问老师此分录怎么处理,是否要缴纳税金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
1、股权转让是股东之间的交易.新股东接手后不得改变原企业资产的账面价值。
2、受让方不通过公司直接支付给出让方的股权款:借记“实收资本(或股本)——出让方”,贷记“实收资本(或股本)——受让方”。
3、受让方通过公司再支付给出让方股权款。股权转让交割,受让方汇入公司股款时,借记“银行存款”,贷记“其他应付款——出让方”;同时,借记“实收资本(或股本)——出让方”,贷记“实收资本(或股本)——受让方”。公司汇给出让方股款时,借记“其他应付款——出让方”;贷记“银行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