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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得税汇算清缴

2012-12-06 17:23:17
提出如下问题:
老师您好,企业目前刚由在建期进入试运行阶段,目前为亏损,今年年底所得税需要汇算清缴吗?是等转为正式运行阶段汇算清缴还是等有了利润后汇算清缴?所得税汇算清缴的规定和时间点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六十三 号)
第五十三条 企业所得税按纳税年度计算。纳税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第五十四条 企业所得税分月或者分季预缴。
  企业应当自月份或者季度终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预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预缴税款。
  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五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税款。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
国税函[2010]79号
 七、企业筹办期间不计算为亏损年度问题?
  企业自开始生产经营的年度,为开始计算企业损益的年度。企业从事生产经营之前进行筹办活动期间发生筹办费用支出,不得计算为当期的亏损,应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税务事项衔接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98号)第九条规定执行。?

1、企业所得税按纳税年度计算。纳税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自年度终了之日起五个月内汇算清缴。
2、“从事生产经营之日”本身就是一个模糊的概念,试运行阶段是否可认定为筹办期间,企业可结合自身的情况与税务机关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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