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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营改增问题
2012-12-12 15:32:08
提出如下问题:
我们是物流企业:请问,我们单位给外地客户开具发票有2010和2011年的发票若干张,因为对方暂时不接收发票,而我们单位是依据收入、成本配比原则陆续实现收入,但是,如果等明年营改增后,发票作废重开可以吗,跨年度可以吗?
如果明年3月份黑龙江省开始实行营改增,对方还是不要发票,我们将如何处理?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
除非开票有误,否则发票不可以作废重开。开票的时间是由税法规定的,而不是由对方要不要来决定的。依据发票管理办法的规定,应在确认收入时开具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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