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问题:
我公司为超市行业,有经营金、银首饰的商户在我商场内租柜台自已进货、销售、收银,给我公司交纳租金,但有客户使用我公司发行的购物卡在该商户消费,我公司按刷卡额扣除售卡时的折扣点后,结款给对方,请问老师这部分销售的消费税由谁交纳?如果应为我公司交,那如何使我公司避免交纳该消费税??另还要请教老师有哪些商品是在流通环节交纳消费税??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1、消费税应该由商户按刷卡总额缴纳,以下是消税费在流通环节征收范围
2、关于调整金银首饰消费税纳税环节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税字[1994]95号
一、改为零售环节征收消费税的金银首饰范围
这次改为零售环节征收消费税的金银首饰范围仅限于:金、银和金基、银基合金首饰,以及金、银和金基、银基合金的镶嵌首饰(以下简称金银首饰)。
不属于上述范围的应征消费税的首饰(以下简称非金银首饰),仍在生产销售环节征收消费税。
对既销售金银首饰,又销售非金银首饰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将两类商品划分清楚,分别核算销售额。凡划分不清楚或不能分别核算的,在生产环节销售的,一律从高适用税率征收消费税;在零售环节销售的,一律按金银首饰征收消费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