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问题:
你好,某企业将自产的轮胎用于本企业小汽车的生产,是否应该在轮胎移送时缴纳消费税?请提供相关政策。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第四条规定:纳税人生产的应税消费品,于纳税人销售时纳税。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不纳税;用于其他方面的,于移送使用时纳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六条第二款规定:条例第四条第一款所称用于其他方面,是指纳税人将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用于生产非应税消费品、在建工程、管理部门、非生产机构、提供劳务、馈赠、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奖励等方面。因此,纳税人自产自用生产非应税消费品于移送使用时缴纳消费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