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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增值税抵扣

2013-03-22 12:55:35
提出如下问题:
我集团是港口仓储物流企业已经营改增,下属有苦干个分公司,各分公司独立核算并有税务登记,纳税在同一区域内同一税分局,集团所有供电系统由一家分公司统管(而电费由集团公司向下属公司结算),现该分公司对供电系统的变压器进行更新,请问该分公司购入的变化压器可以抵扣吗?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



1、不动产在建工程的进项税不能抵扣。
2、是否属于建筑物或者构筑物为载体的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请查询《固定资产分类与代码》(GB/T14885-1994)。如果不在财税[2009]113号所述的“02”的房屋、“03”的构筑物代码内则进项税可以抵扣。
3、《固定资产分类与代码》(GB/T14885-2010)代替了《固定资产分类与代码》( GB/T14885-1994),并于2011年5月1日正式实施。


专家补充回复
专家回复
如你所述,可以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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