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问题:
我单位是增值税企业,把办公楼交给境内建筑企业承建,地税局让我们每次付款时代扣代缴营业税,是否有税法依据?是什么?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1、纳税人提供的建筑业劳务应当向应税劳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该境内建筑企业应在劳务发生地办理税务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2008年第540号)规定:
第十四条 营业税纳税地点:
(一)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但是,纳税人提供的建筑业劳务以及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应税劳务,应当向应税劳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2、你公司无法定代扣代缴营业税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