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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杂费用处理

2013-05-03 17:10:55
提出如下问题:
我公司在煤炭销售环节产生铁路运费、护路联防费、取送车费(铁路局开票)、仓储费(铁发公司开票)、捆绑费、港建费、港杂费、轨道衡、汽车衡、商检等费用,请问1、采用何种方式可以将发票由上述各费用单位直接开票给购买单位,而货款由购买单位付给我公司,我公司再付给各费用单位(货款支付过程不收取任何费用)?2、上述费用哪些可以按代垫运输费用操作(请详细列明)?3、铁路运费发票上列的杂费同样可以采用代垫运输费用操作吗?4、如果按代购方式解决1问,手续费收取额度有限制吗?如收手续费我公司可以去税务局代开吗?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


1、符合以下条件的为代垫运输费用:
1)承运部门的运输费用发票开具给购买方的;
2)纳税人将该项发票转交给购买方的。
2、运输费用金额,是指运输费用结算单据上注明的运输费用(包括铁路临管线及铁路专线运输费用)、建设基金,不包括装卸费、保险费等其他杂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第50号令)
第十八条 条例第八条第二款第(四)项所称运输费用金额,是指运输费用结算单据上注明的运输费用(包括铁路临管线及铁路专线运输费用)、建设基金,不包括装卸费、保险费等其他杂费。



专家补充回复
专家回复
请问运输费用发票能填这些吗?
专家回复
不含在运输费用发票里的代垫费用,为增值税的价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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