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答疑

电话答疑热线:010-56705591

电话答疑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7:00

(周三和周五下午16:00结束)首次拨打电话需输入用户名密码进行会员验证

集团公司管理费

2013-06-26 12:13:33
提出如下问题:
老师您好:

我集团属于专业的客运公司,(也属于营改增范围)集团本部收入主要有两个来源,一是分支机构上交的管理费,二是全资子公司上交的管理费。在实行营业税的时期,分支机构上交的管理费没有缴纳营业税,全资子公司上交的管理费缴纳了营业税。营改增后国税局要求集团公司收取的管理费全部都要缴纳增值税,不分分支机构或全资子公司。国税局这样做有什么依据?请老师解答!

谢谢!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


这种情况目前没有明确规定。国税局这样做没有依据。你们可进一步与他们进行沟通交涉。
专家补充回复

我要提问

标       题: 分       类:    
个人信息:
联系电话:

我的问题 更多>>

  • Copyright © www.nsrjlb.com Inc.All Rights Reserved 纳税人俱乐部 版权所有.京ICP备17030503号-1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179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