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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问:162755

2013-07-08 12:06:12
提出如下问题:
162755问题继续问1:我司是制造企业,厂房土地均为自用的,土地原来已按历史成本入无形资产,现在为了能达到提高股本的目的,想以现在的市场价按评估后的价值增加账面无形产,分录:借:无形资产1000万;贷:资本公积1000万,这样确定是可以吗?问2:资本公积交了5000元印花税不会再产生其他的税收,对吧。问3:这新增的无形资产1000万会增加土地使用税吗,如何计算新增的土地使用税的?盼尽快回复,谢谢!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


1、借:无形资产1000万;贷:资本公积1000万,可以这样处理。评估增值不交企业所得税,但也不能摊销在税前扣除。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六条 企业的各项资产,包括固定资产、生物资产、无形资产、长期待摊费用、投资资产、存货等,以历史成本为计税基础。
  前款所称历史成本,是指企业取得该项资产时实际发生的支出。
企业持有各项资产期间资产增值或者减值,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可以确认损益外,不得调整该资产的计税基础。

2、资本公积交了5000元印花税不会再产生其他的税收。
3:这新增的无形资产1000万会增加土地使用税。土地使用税是按面积乘以单位税额计算缴纳的,与金额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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