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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向员工提供借款的涉税问题

2013-07-18 18:40:49
提出如下问题:
员工向公司借款70万元,计划分三年归还,请问是否应代扣代缴该员工的个人所得税?另外没有签借款合同,不存在收取利息,是否要交印花税或其他税款?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



1、在借款年度终了后未归还借款的涉及个人所得税。即使还了也不会退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为个人购买房屋或其他财产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
财税[2008]83号
  二、对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的个人投资者或其家庭成员取得的上述所得,视为企业对个人投资者的利润分配,按照“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对除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以外其他企业的个人投资者或其家庭成员取得的上述所得,视为企业对个人投资者的红利分配,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对企业其他人员取得的上述所得,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2、印花税暂行条例规定的“借款合同”为银行和其他金融组织与借款人所签订的借款合同。借款合同按借款金额万分之零点五贴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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