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问题:
我们租赁关联企业的房产,按租赁费所交房产税低于按房产原值缴纳的房产税,税务局说不允许这样,请问国家税务总局是否规定租赁房屋的房产税不能低于按原值缴纳房产税?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国家税务总局没有规定租赁房屋的房产税不能低于按原值缴纳房产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 第三条 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没有房产原值作为依据的,由房产所在地税务机关参考同类房产核定。
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
第四条 房产税的税率,依照房产余值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依照房产租金收入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