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问题:
专家老师您好:我公司是一家物流企业,本月开始执行“营改增”政策,在实际业务当中遇到一些问题,特向专家老师咨询。1.在实际业务中,我公司一部分业务由自有车负责运输,一部分由外请车辆负责运输,但款项都有我司负责向客户收取再支付给外请车辆,该种情况下,我司该如何操作?由外请车辆直接开票给客户还是由外请车辆先开票给我司再由我司开发票给客户了?2申报纳税时,由于实际收入跟开票金额可能存在时间差,比如该月实际运输收入300万,可能由于结款开票金额400万,下个月又可能实际收入500万,开票金额为300万,这种情况在“营改增”时的纳税申报表该如何申报填写?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1.由外请车辆先开票给你司,再由你司开发票给客户。
2.申报纳税时,开票金额与实际收入哪个数大就按哪个数填纳税申报表。
专家补充回复 |
专家回复 | 可以把之前以前申报的那100万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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