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问题:
如果公司2013年实现利润2000万元,应交企业所得税500万元,但企业资金紧张,2014年1月少申报(比如缴纳50万元),等到2014年5月汇算时再缴纳450万元,可否?有无纳税风险?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有风险,不如申请延期缴纳税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主席令【2001】第049号
第三十一条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期限,缴纳或者解缴税款。
纳税人因有特殊困难,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批准,可以延期缴纳税款,但是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