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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进项抵扣
2013-12-25 21:44:32
提出如下问题:
我公司为今年纳入“营改增”管理的一般纳税人,为职工购买的劳保用品如果可以获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进项抵扣吗?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
财税[2013]37号规定:
1)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
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兼有应税服务的,截止到本地区试点实施之日前的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不得从应税服务的销项税额中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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