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问题:
物流企业代保管客户货物发生水湿,客户取得保险公司保险赔款后将部分赔偿费付给物流企业,请问物流企业对此赔款要开具增值税发票缴纳增值税吗?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需要,属于价外收入。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8号
第六条 销售额为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是不包括收取的销项税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第50号令
第十二条 条例第六条第一款所称价外费用,包括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滞纳金、延期付款利息、赔偿金、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包装费、包装物租金、储备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以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