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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跨期问题

2014-03-03 15:45:46
提出如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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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跨期合同的问题[未解答]



老师,您好,请教一个问题:

我公司是一装卸搬运企业,13年5月与一企业签订了一装卸搬运合同,业务13年7月已完成,款项也已收取90%,当时挂的往来。因为一些原因,尾款没收,发票也没开,现在对方同意付尾款,我们方就应开具发票,想问的是:1.这笔业务我司是交增值税还是交营业税?该开增值税票还是到地税局代开营业税发票,因我司的营业税票据已经缴销完毕?谢谢!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



1.这笔业务贵公司应交营业税,应到地税局代开营业税发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将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
财税〔2013〕106号

附件2: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
一、试点纳税人[指按照《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以下称《试点实施办法》)缴纳增值税的纳税人]有关政策

(七)试点前发生的业务。
4.试点纳税人本地区试点实施之日前提供的应税服务,因税收检查等原因需要补缴税款的,应按照现行营业税政策规定补缴营业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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