俱乐部会员提出如下问题:
我公司是中外合资企业(日本),主管业务;建筑工程设计.自公司成立所有业务都是境内业务,且都是我方自己设计.最近我公司准备承揽一设计工程,(境内)设计方案由合资者日方来作,但设计合同由我公司与甲方签定,收入由我方划拨给日方,如业务谈成,我公司可否给日方划拨设计费?请专家解答.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 熊勇 专家解答如下:专家解答
可以,按照您公司与日方公司两独立企业的业务往来处理。即如果日方公司该笔设计收入涉及在境内缴税的,您方负责代扣代缴相关税款。然后您企业凭相关的售付汇凭证及合同、日方发票等有关单据进行入账。
熊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