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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应税服务退(免)税管理办法

2014-08-15 15:55:42
提出如下问题:
老师您好。我们是一家外资企业,为外方提供与模具相关的设计、研发服务。想咨询一下是否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应税服务退(免)税管理办法,能够享受零税率?或者退税?如果可以,需要办理什么手续?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


这份公告明确了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应税服务的范围,其中包括:

  ———国际运输服务、港澳台运输服务。港澳台运输服务包括提供的往返内地与香港、澳门、台湾的交通运输服务;在香港、澳门、台湾提供的交通运输服务。

  ———向境外单位提供研发服务、设计服务。向境外单位提供的设计服务,不包括对境内不动产提供的设计服务。
贵公司的业务符合以上规定中的向境外单位提供的研发服务、设计服务。则能够享受零税率。
办理手续请参考以上规定。
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时须持以下各种证件、文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原件经校核后退还企业,复印件须加盖企业公章留市国税局进出口税收管理科备案。
  1、已加盖备案登记专用章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
  2、工商营业执照(副本)。
  3、国家税务局税务登记证(副本)。
  4、海关签发的自理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明书。
  5、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
  6、公司章程。
  7、法人身份证和办税员身份证。
  8、办税员一寸相片三张。
  9、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申请表及对应的资格证书。
  10、各商业银行出具的出口退税专户开户证明。
  出口企业属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的,应持上述1-8项要求的证件及资料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
  出口企业备齐以上资料后,填写《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表》,到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手续。外贸企业直接到市国税局进出口税收管理科办理,生产企业须将《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表》送主管征税机关的退税部门加具意见后再送市国税局进出口税收管理科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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