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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总分支机构资产交易税收问题

2014-10-31 01:46:56
提出如下问题:
1、我公司想成立一个单独核算的分公司,将总公司的房产、汽车、部分人员转至分公司,由分公司进行购入处理,此类交易对营业税、土地增值税等是否有免税优惠?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


1、设立分公司不需要注册资金。
2、独立核算与非独立核算是原企业所得税判定企业所得税纳税人的条件之一。、新企业所得税法实行的是法人所得税制,法人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
3、总公司与分公司之间设置内部往来科目核算,总账在总公司,分公司建明细账。总公司与分公司的报表汇总为简单的合并,对冲内部往来、内部销售收入及销售成本。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处置资产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
国税函[2008]828号
 一、企业发生下列情形的处置资产,除将资产转移至境外以外,由于资产所有权属在形式和实质上均不发生改变,可作为内部处置资产,不视同销售确认收入,相关资产的计税基础延续计算。
(四)将资产在总机构及其分支机构之间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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