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问题:
我们公司是商业零售业,有《食品经营许可证》,范围:批发和零售,经营模式和超市一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现打算采购农产品销售,比如:山药、羊肉、土鸡蛋、真空包装的风干蔬菜、干果之类的,供应商是免征增值税的企业,有免税证明。
根据财税(2011)137号和财税(2012)75文件的列示,如果销售如上文件范围内列示的各种蔬菜和鲜活肉蛋产品,都属初级产品,没有经过任何加工。
问题:我们也可免征增值税吗?
如可免征,需要履行手续吗?经营范围上和其他别的地方,都需要注意什么?
如不可免征,我们的进销项,适用税率分别是多少?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贵公司可以免征。
免征增值税的业务和应缴纳增值税的业务应分开核算
具体需要履行的手续,建议咨询一下主管税务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