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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提租金收入的时候是否还需计提相应的税金?

2015-01-08 11:31:50
提出如下问题:
你好,老师 我公司租给另一家公司一块厂房,合同签订期限为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租金为80000元/年,由于我公司12月份没有给对方去地税局代开发票,2014年12月份年末我公司是否需要计提租金收入80000元,因该租金收入的房产税及其他税金是在开具发票时缴纳,我公司12月份是否还需要计提租金收入相应的房产税及营业税及其他税金,可以只计提租金收入不计提相应税费吗,等到1月份开具发票时直接计入?或是12月份不在账务处理,等1月份开具发票时收入 和税费一块计入到1月份?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


贵公司应该计提租金收入和相应的税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第十九条的规定,企业租金收入是指企业提供固定资产、包装物或者其他有形资产的使用权取得的收入。租金收入,按照合同约定的承租人应付租金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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