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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房产后,业主未办证,我司赎回后再次销售的税务处理

2015-11-11 11:16:27
提出如下问题:
销售1套房,合同价为591812元(注:已开发票、已缴税),因对方未归还贷款,我司以51万元赎回,解除买卖合同,而后以54万元再次销售,整个业务只涉及一次交契税、维修基金,关于该项业务的税费如何处理?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


赎回时,对购房者应按“销售不动产”税目征收营业税。
再次销售时对房地产企业按“销售不动产”税目征收营业税。
(不适用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的税收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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