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答疑热线:010-56705591
电话答疑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7:00
(周三和周五下午16:00结束)首次拨打电话需输入用户名密码进行会员验证
专家补充回复 | |
专家回复 | 商品的销售价格可以按下列规定确定 (1)当月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 (2)最近日期销售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3)用以上两种方法均不能确定其销售额的情况下,可按组成计税价格确定销售额。 公式为: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 以上“成本”分为两种情况:属于销售自产货物的为实际生产成本;属于销售外购货物的为实际采购成本。 该商品除了营业税及附加外还会涉及到土地增值税。印花税,企业所得税,契税(买方交纳). |
专家回复 |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87号)之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开发产品用于职工福利、奖励、对外投资、分配给股东或投资人、抵偿债务、换取其他单位和个人的非货币性资产等,发生所有权转移时应视同销售房地产企业需要缴纳土地增值税。房屋产权发生转移后还会涉及到契税(买方交纳)和印花税,企业所得税等。 以上回复贵公司可以参考一下,谢谢您的提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