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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球场建造

2015-11-21 19:02:16
提出如下问题:
我公司由某施工企业建造一塑胶蓝球场地,自购水泥、石材等100000元,工程劳务80000元,合计等价180000元,请问这种结算方式有没有问题,如何账务处理?



谢 谢!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


这种结算方式没有问题,依据以下文件,贵公司应从施工企业取得180000的营业税发票:
借:固定资产
贷:应付账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十六条  除本细则第七条规定外,纳税人提供建筑业劳务(不含装饰劳务)的,其营业额应当包括工程所用原材料、设备及其他物资和动力价款在内,但不包括建设方提供的设备的价款。



专家补充回复
专家回复
贵公司购买的石材可按买价销售给施工单位,这样施工单位的建筑业劳务中就包含这部分材料的价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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