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课程
服务
视频中心
答疑中心
法规中心
客户评价
关于我们
用户登陆
|
用户注册
电话答疑
电话答疑热线:010-56705591
电话答疑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7:00
(周三和周五下午16:00结束)首次拨打电话需输入用户名密码进行会员验证
纳税答疑-税种答疑
增值税
消费税
营业税
关税
企业所得税
个人收入所得税
其它税种
纳税答疑-行业答疑
建筑房产
工业
商业贸易
服务业
仓储物流
医药
文体咨询设计
农林牧业
外商投资
进出口
高新技术企业
能源
机械制造
矿产
汽车摩托车
其它行业
关键字
法规文号
问题ID
搜索
蓝球场建造
2015-11-21 19:02:16
提出如下问题:
我公司由某施工企业建造一塑胶蓝球场地,自购水泥、石材等100000元,工程劳务80000元,合计等价180000元,请问这种结算方式有没有问题,如何账务处理?
谢 谢!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
这种结算方式没有问题,依据以下文件,贵公司应从施工企业取得180000的营业税发票:
借:固定资产
贷:应付账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十六条 除本细则第七条规定外,纳税人提供建筑业劳务(不含装饰劳务)的,其营业额应当包括工程所用原材料、设备及其他物资和动力价款在内,但不包括建设方提供的设备的价款。
专家补充回复
专家回复
贵公司购买的石材可按买价销售给施工单位,这样施工单位的建筑业劳务中就包含这部分材料的价值了。
我要提问
标 题:
分 类:
建筑房产
工业
商业贸易
服务业
服务业
仓储物流
医药
文体咨询设计
农林牧业
外商投资
进出口
高新技术企业
能源
机械制造
矿产
汽车摩托车
其它行业
请选择行业
增值税
消费税
营业税
关税
企业所得税
个人收入所得税
其它税种
按税种分类
个人信息:
联系电话:
提交问题
我的问题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