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问题:
一个房地产公司欠我公司1个亿,我公司欠施工单位1个亿的工程款,后我公司和房地产公司、施工单位签订债权债务三方协议,房地产公司将其建的商品房顶给我公司的施工单位,房地产公司将商品房直接过户给施工单位,我公司核减房地产公司的应收账款1亿元和施工单位的应付账款1亿元。请问,这个会计事项中,我公司不会涉及营业税及其他税种吧?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您好,
因为按规定,抵债所得房产用于归还应付款,营业税的计税依据是“售价-抵债金额”。如果两者相等就不用缴纳营业税。
具体事宜请咨询当地税务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