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问题:
老师你好!有一个问题心里有疑问麻烦你能回答一下:对于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以及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下的数额每月都要结转平了吗?我看着有的会计的处理方法不同:第一种:这两个科目下的数额不能结转,进项税一直在借方挂着,销项税一在在贷方挂着。第二种:每月把进项税与销项税额下的数结转平了。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我请问这两种方法都可以吗?还是哪种方法不可以?有更好处理此问题的方法吗?谢谢!!!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一般是计算出当月应交的增值税:
借:应交税费—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对于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以及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下的数额一般到年底时转平: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应交税费-转出未交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