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问题:
请问老师:1、企业向银行机构购买的理财(有保本保利也有保本不保利或不保本不保利)产品的利息收入,是否应该缴纳营业税及相关附加?或还交其他税?2、依据相关优惠政策,企业因购买基金理财的利润分红收入(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税(财税【2008】1号)。如果本单基金投资购入后,市场跌价200万元,但却有200万元的分红收入,请问这时的投资亏损200万元照常可抵减企业所得,但分红收入约200万元可暂不并入应纳税所得额缴纳企业所得税吗(实际情况)?谢谢老师!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1、企业向银行机构购买的理财产品的利息收入,没有文件规定要缴纳营业税及相关附加。个人认为,这不是流转税业务不缴纳营业税,建议再咨询一下税务机关。
2、依据相关优惠政策,企业因购买基金理财的利润分红收入(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税(财税【2008】1号)。如果本单基金投资购入后,市场跌价200万元,但却有200万元的分红收入,请问这时的投资亏损200万元照常,但分红收入约200万元可暂不并入应纳税所得额缴纳企业所得税吗(实际情况)
如果汇算清缴时该投资已经转让,则亏损的200万元可抵减企业所得,如果汇算清缴时该投资没有转让,则亏损的200万元不可以抵减企业所得。依据政策文件,分红收入在这两种情况下都不并入应纳税所得额缴纳企业所得税。